我国临床著名白癜风专家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70620/5474680.html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到市委*建办工作。具体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市委*建办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登封市各乡(镇)区、街道,市直各单位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治素质,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专业不限;
4.各单位已登记,并在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受*纪、*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登封市委*建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1份(见附件,粘贴照片),另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交存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办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单位即可组织推荐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将报名推荐表及有关资料报至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2月9日。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后(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登封市委*建办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为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
拟选调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5,低于1:5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申论)。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拟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名额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进入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该岗位选调计划的考生,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根据体检结果,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由于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借调试用
通过考察考生,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问题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六)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借调试用期间,原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以及拟通过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机关信息网发布,各单位收到发布公告要及时在单位张贴公示。选调工作期间,考生要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