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王平通讯员李冰
记者3月22日从省卫健委获悉,日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布《关于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我省8个城市、7个县城、12个乡镇通过复审,再次获评“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2个国家卫生城市、32个国家卫生县城、73个国家卫生乡镇。
通过此次复审的8个国家卫生城市分别是洛阳市、安阳市、濮阳市、平顶山市、登封市、荥阳市、新郑市、舞钢市;7个国家卫生县城分别是栾川县、宜阳县、修武县、确山县、西峡县、桐柏县、新县;12个国家卫生乡镇分别是郑州市的北山口镇、竹林镇、小关镇、薛店镇、马寨镇、豫龙镇、乔楼镇、广武镇、徐庄镇、金寨回族乡,洛阳市的石寺镇、信阳市的吴陈河镇。
根据规定,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满3年复审一次,复审未达标的城市将撤销命名。复审工作主要在已经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中展开,旨在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城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卫生县城(乡镇)“升级版”,重点提升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基层卫生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治理高质量,全面增强综合承载力,不断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