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回小人
做了一回小人
Time 14:07:37 情感驿站 百态
一个人开车,总是越开越快;这和吸*、打牌类似,吸*越吸剂量越多,打牌越打输赢越大。剂量不够、输赢不大不过瘾,车速不快不开心。
在狭窄的乡道上,我偶尔开到九十码的速度,从乡下到县城,公共汽车需要45分钟,我20分钟就够了,这不是在显摆,我其实很讨厌自己,并且努力地控制自己。
果然,就出事了。
正月初七早上,送堂弟到县城,返回时车速在70码左右,在一个转弯处,一条狗在路上乱窜,明明已经过了公路的,突然垂着首、斜着眼折了回来,一副失*落魄的模样,也许是大限到了;我的车速有些快,道路不宽,我不敢冒险突然转向,这条狗被车撞个正着。
只听见一声钝响,随后车轮颠簸了一下,狗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叫声,被直接撞死了。撞击力足够大,车子前叶子板的横隔全被撞断了,正面看去,就像豁牙。
按照正人君子的做法,此刻车应该减速,慢慢停下来,找到狗的主人,向主人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养大一只看门狗,也需要一些成本;况且,市场上狗肉的价格不便宜,这只狗被撞死在路上,可能会被其他人捡走。
但我没有停车,甚至都没有往后看看狗是死是活,而是加快车速,一溜烟地跑了,着实做了一回没有素质的小人。
不少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大概也会跟我一样跑掉。素质是一回事,当然还有更为重要的原因。写到这里,估计不少读者就明白了,我其实是怕被讹上。说到底,依然还是一个信任的问题。
——在我们这个社会,很多事情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界限,就像服装店里的衣服一样,店主可以漫天要价,顾客也可以就地还钱。
我倒也愿意停下来,那段时间我正在四处购买土狗,准备带回温州给一帮酒友分享。狗被撞死了,主人当然不快,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狗主人如果能够以高出市场价一两成的价格把死狗卖给我,我也是乐意的。无论如何,撞死一条狗,我总是有错,理应为过错买单,支付高出市场价的那部分。但是,我担心狗主人不依不饶,漫天要价,甚至敲诈勒索。
这样的事情还少见吗?在我们这个社会,类似于这种“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事情太多了,经常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从来就没有个准数,并不确定。
比如,狗主人说——
这条狗是宠物狗,多少钱都不卖;
自家的孩子最喜欢这条狗,现在这条狗死了,孩子晚上睡不着,万一得病了怎么办?
这条狗是公狗,和母狗的感情很深,正准备生一窝的小狗,如今公狗死了,母狗也会殉情而死,这下损失大了,你撞死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窝狗;你得赔偿一窝狗的钱;
这条狗曾经和德国纯种的牧羊犬交配过,具有贵族血统;
……
理由很好找,都不需要拿锄头在地上刨。狗主人拿着锄头,一家人围着我,扣住我的车不让走,非得要我出一万元,我该如何是好?倒是可以报警,也可以协商解决,只是拖延时间,更耗费精力,我这人喜欢干脆,不喜欢拖泥带水的事情。
人比狗狠,我不怕狗,但怕人。面对未卜的结局,所以,我选择了做小人,一跑了之。
有人就要反问:你怎么那么肯定,认为狗主人会敲诈你呢?
这其实是一个风险防范的问题,一般人遇到这样的问题,对风险通常都会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只要存在十分之一被讹的风险,一般人就会采取百分之百的逃跑等规避行动;何况如今被讹的风险远不止百分之十。
——你,还有你们,被讹过了吗?讹诈,是社会的流行性病*,一个人被感染了,周围的人也会出现相同的症状,并出现相同的心理免疫机制。
还有人会批评:可见你的觉悟不高。你应该吃个人经济的小亏,为社会的公德做出贡献。
——批评得并非没有道理,如果人人都首先考虑个人的利益,而忽视社会公德,那么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永远都不可能提高。
我想,当狗的主人发现他的狗横死在路上,而肇事的司机却不翼而飞时,也会心怀不满,大骂撞死狗的司机缺德。
车主不信任狗主人,而狗主人认为车主缺德缺素养,中国人的诚信问题早已形成了一个怪圈和死结,一时半会解不开。
如果出了事,大家彼此信任,坐下来好好说,合理地说,凡事有个准定,那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因为撞死一条狗、一只鸡、一头牛而逃跑吗?更不用说撞死撞伤路人了。我们这个社会,有钱人撞死一个人,要比穷人撞死人赔钱赔得多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撞死一个人,也要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赔钱多;开好车的人撞死人,也要比开差车的人赔钱多;家族势力大、蛮横的人家遭遇车祸,向肇事司机索赔的能力要比老实人强得多……总之,随意性很大,很混乱,完全没个可以预期的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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