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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12 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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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街道,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郑组通〔〕68号)、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人选推荐及调整工作队的通知》(郑组通〔〕67号)和登封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启动全市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和工作队调整工作。现就各有关单位做好新任驻村第一书记人选推荐及调整工作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紧紧国绕抓*建促脱贫,认真落实对*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艾滋病防治帮扶重点村全覆盖的要求,采取“提前选好、逐步介入、以老带新、有序轮换”的方式,实现新老第一书记、工作队的工作顺利交接。

(一)突出重点,聚焦脱贫。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村,无论是尚未脱贫的还是已经实现脱贫的,都要继续选派第一书记。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我市确定的年软弱涣散村名单,与贫困村一并提前开展第一书记的选派和入村工作。对年选派到软弱涣散村的第一书记,与贫困村现任第一书记一样延期返回。享受贫困户*策15户以下面上村工作队撤回重新分配。

(三)合理调整,做好帮带。按照大单位包任务重、问题多的村,与上级对口部门一致,与市领导分包乡镇一致原则在我市直接考核管理的单位中选派调整。

二、人选条件

(一)要具备《关于印发郑州市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组〔〕4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注重挑选*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有培养潜力的正股级以上*员干部,原则上全部从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选派单位要注意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派驻村类型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做到因村定人、精准选派。

三、结合第一书记推选整合工作队

将各单位派出的群众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等与驻村第一书记进行整合,由第一书记兼任工作队长,融为一体,形成合力。

(一)调整原则

1.工作队所驻地与新派第一书记派驻村不一致的,将工作队调整到新派第一书记所驻村。

2.没有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驻村任务的群众工作队,按照新分配的任务安排驻村工作。

3.仅派有第一书记而没有工作队的,抽调工作队员,组建驻村工作队,派驻到第一书记所驻村。

4.人以上的单位派出2支工作队分包2个村,20人以下的单位按照单位性质、业务关联程度由2个单位共同派出1支工作队,分包1个任务较轻的面上村。

(二)人员组成

此次调整后,驻村工作队由3名人员组成,统一由第一书记兼任队长,对驻村工作负总责;面上村不设第一书记,只派由2人组成的工作队。工作队长由第一个单位负责选派。调整时,驻村工作队员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重新选派。

(三)任期时间

调整后的工作队派驻时间从此次下派开始计算,与驻村第一书记一样任期两年。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节点

遵循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遴选的方式。具体程序为:个人报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单位*组(*委)提出初步人选、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人选、单位*组(*委)集体研究决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派出单位*组(*委)要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踊跃报名,真正把有*治担当、有能力干好的干部推选出来,做到优中选优、强中派强。

各选派单位*组(*委)在11月6日前要开展动员,组织报名;11月7日前,单位*组(*委)提出初步人选,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11月8日前,单位*组(*委)集体研究决定后,填写《登封市派第一书记登记表》(见附件2)、《驻村工作队队员汇总表》(见附件3)、《派出单位驻村工作联络登记表》(见附件4)报市委组织部审核,11月15日前完成集中培训并入村。

五、强化管理

(一)加强日常管理。要坚持市、乡(镇)区、街道、派出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郑州市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和《登封市驻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把全面从严要求落到实处、贯穿始终。新老第一书记都要坚持每周“五天四夜”在村工作,严格执行手机签到定位考勤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新任第一书记纳入网络管理平台,进一步探索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第一书记在村在岗情况和开展工作实效等,检查结果向有关单位通报。要严格执行《登封市驻村第一书记召回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第一书记,严肃批评、限期整改,需要召回的坚决予以召回重派,召回情况要公开通报。

(二)做好工作衔接。执行为期三个月的交接过渡期(到年2月)。过渡期内,由原分包单位对年度的各级各类考核结果负责,新轮换调整的派出单位及驻村人员对年度的工作负责。交接期间,现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年驻村工作负总责,新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做好工作配合。现任第一书记要站好“最后一班岗”,着力做好“三件事”:尽职尽责做好村里工作,继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搞好“传帮带”,指导新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了解村情,熟悉工作;认真梳理任期内的工作任务、资金经费、项目建设、债权债务、资料档案、物资物品等,做好工作总结和交接。新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走家串户深入调研,积极主动参与工作,交接期间重点做到“四个搞清楚”和“两个准确把握”,即:搞清楚村“两委”班子和*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搞清楚每个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搞清楚脱贫规划的实施情况、搞清楚产业项目的进展情况:准确把握村民群众最想最盼的急事难事,准确把握村里下步发展的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完成角色转变。各选派单位*组(*委)要安排现任和新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自身定位,做好当前工作;各乡(镇)区、街道*(工)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驻村第一书记轮换进一步组织活动、开展工作,确保无缝衔接、平稳过度。

(三)做好任前培训。对新选派的第一书记要会同市农委、扶贫办等行业部门对新选派的第一书记进行任前集中培训,紧紧围绕第一书记四项基本职责和12项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中央、省、郑州市关于扶贫开发、农村改革、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策规定,学习*规*纪和工作纪律,学习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四)完善评议考核。坚持第一书记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群众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扶贫办、派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建立定期反馈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对第一书记的工作表现和考核评议情况及时向派出单位进行反馈。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做好现任第一书记任期考核工作。

(五)创造工作条件。要把第一书记驻村补助、工作经费、专项扶贫资金等费用纳入财*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3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每年不低于10万元。

(六)强化激励措施。提拔使用干部优先考虑有驻村工作经历的干部,树立在基层一线、危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鲜明导向。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关怀激励驻村第一书记的十项措施》(登组通〔〕19号)精神,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的*治激励。择优向市人社局、总工会、妇联推荐,在记功、嘉奖、评选“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女性驻村第一书记评选“三八红旗手”或“巾帼建功标兵”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中适当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每批任职期满,对优秀驻村第一书记进行表彰,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优先提拔重用。

(七)营造典论氛围。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注重培育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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