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
(一)年4月2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机构组建、资料统计分析、资金筹措、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
(二)年12月31日前,完成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卢店镇、唐庄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酒店、宾馆、洗浴场所、居民社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的自备井压采封停工作。
(三)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置换方案,加快公共供水管网铺设,逐步置换水源,水源置换后15日内封停自备井,确保年底完成万立方米压采封停任务。
登封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的自备井及各乡镇(区、办)开采岩溶水的自备井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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