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出行中,
一些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
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
肆无忌惮闯红灯、横穿马路、
逆行、随意变道......
一旦发生事故,
不少电动车驾驶员以为自己是“弱势群体”,
误认为就算与机动车发生事故,
轿车不管怎样都有责任,
自己也不用负责,
而且还可以获得赔偿。
但是!并非如此!!!
近日,登封有个驾驶人翟某驾驶一辆电动车“飙车”闯红灯,没想到由于车速过快,撞到了正在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翟某因锁骨骨折及全身多处医院。
事故当天中午12:38分许,家住登封市少林办事处辖区耿庄村的驾驶员翟某在市区菜园路附近办事后,驾驶一辆电动车沿南环二路由东向西准备回家,当途经至南环二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时,驾驶员翟某发现此时已是红灯,但过往车辆不是很多,便侥幸穿越而过。岂料,正好与一辆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一轿车相撞,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伤,而驾驶员翟某当场全身也发生多处受伤,最后被前来的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后经民警现场勘查及双方供述,判定驾驶员翟某因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闯红灯忽视交通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因此,驾驶员翟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驾驶员翟某对自己因闯红灯酿成的苦果后悔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行车。也以自己的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虽然电动自行车车速比较快,给出行带来很大方便,但是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更不可仗着电动自行车比汽车轻巧、灵活的特点,与汽车抢路,在机动车行车道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随意穿插行驶。
登封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车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快车、不闯红灯,严格按规定车道行驶,文明行车,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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