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教师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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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中心小学,局直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教师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登封市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十不准”》,望广大教师严格遵守。
附件:登封市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十不准”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年2月6日
登封市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十不准”1、不准登山;
2、不准逛公园;
3、不准在街上闲逛;
4、不准到茶社和其它娱乐场所;
5、不准打牌;
6、不准长时间在超市逗留;
7、不准参加婚丧嫁娶等集聚性活动;
8、不准串门和走亲访友;
9、不准发布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
10、不准顶撞防疫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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